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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民俗风情:
民族宗教
  杭州是汉族聚居、少数民族散杂居的地区。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全市有汉、畲、回、满、蒙古、壮、苗、朝鲜、侗、土家、布依、傣、瑶、彝、佤、水、维吾尔、白、达斡尔、藏、黎、塔塔尔、傈僳、纳西、锡伯、俄罗斯等27个民族,总人口526.04万人。除汉族以外的26个少数民族人口13,383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25%。畲族、回族、满族、蒙古族四个少数民族入迁杭州较早,人数也较多。畲族是清代从浙南迁来,主要居住在桐庐、临安、建德、淳安、富阳等县的山区,以桐庐县为最多,回族的入迁始于唐代,元代入迁较多,大分散小集中地居住在市区,以上城区为多,满族入迁以清初清军进驻杭城为始,蒙古族入迁始于元代,满及蒙古两民族比较集中地居住在市区,清时居旗营,民国时先后迁居孝女路和百井坊巷,以下城区为多。其他少数民族,大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陆续迁入,尤其以1979年后从全国各地入迁的为多。杭州各少数民族一般讲汉话,用汉名,服饰、生活习惯等亦与汉族大致相同。同时,各少数民族仍保持本民族的文化习俗、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颁布了坚持各民族平等和保障共同利益的民族政策,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的民族工作同样列入政府工作的议程。1957年3月成立了杭州市人民委员会民族事务处,认真贯彻执行民族政策,各少数民族不论人数多少,都充分享受到民族平等的权利,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方面都得到提高和发展。“文化大革命”期间,民族事务处工作一度停顿。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务院重申民族政策,杭州市恢复了民族事务处,民族工作重新开展并着重于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和文化建设,各民族人民更加充分地享受到民族平等的权利,互相尊重和团结,积极参政议政,为建设新杭州作出了贡献。

  杭州有道教、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个宗教,除道教之外,其他各教均系国际性的宗教。杭州最早的道教庙宇始于东晋。葛洪于东晋元帝大兴年间(约318~321年),在西湖宝云坞(今葛岭)结庐炼丹,甚为著名。佛教始自东晋咸和初印度僧人慧理法师到灵隐山麓一带结庐开禅。南朝时,钱塘县的寺院增加到10多座。隋唐时期,道教进入兴盛阶段,道教教理以及宫观丛林制度也不断完善。佛教也进一步发展,兴建了中天竺、南天竺、凤林、虎跑、胜果、开元等一大批寺院。随着杭州海上交通和对外贸易的发展,许多阿拉伯商人远航来杭贸易并定居,伊斯兰教从此传入杭州。唐贞观年间(627~649年),阿拉伯著名传教士艾比·宛葛素在杭州保佑坊(今羊坝头)阿拉伯人聚居地创建了清真寺(今凤凰寺)。吴越国始终以“信佛顺天”为信条,请高僧入宫授菩萨戒并创建了净慈等一大批寺院。北宋时杭州佛教寺庙增至360所,到南宋末期,寺庙达480所。元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中亚薛述思干(今乌兹别克撒马尔罕)的马薛里吉思来杭州荐桥门建造大普兴寺,这是基督教的远东支派景教传入杭州的最早纪录。元延祐年间(1314—1320年),回回大师阿老丁重建保佑坊清真寺,其中无梁殿经历代修缮,至今规制尚存。元代道教仍兴盛不衰,总摄江南道教的“正一天师”驻节杭州。元代杭州佛教继续兴旺,新建了数十所寺庙,江南佛教总摄也驻杭州。藏传佛教一度传入杭州,有寺庙3处。元末明初,佛道两教的许多寺庙及宫观毁于战乱和火灾。保佑坊清真寺在明万历年间(1573~1619年)失火焚毁。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五月八日,耶稣会意大利传教士郭居静、法国传教士金尼阁和修士钟鸣仁应工部员外郎李之藻的邀请,在杭州李家中举行第一台弥撒。这天被后人称为杭州开教日,开始了天主教在杭州的传播。明末清初,一些佛教高僧东渡日本弘法,扬名海外,其中著名的有逸然、性融、澄一等。鸦片战争后,欧美国家基督教差会纷纷派传教士来杭传教,主要有英国圣公会、美国长老会等,建有思澄、皮市、湖山、鼓楼、城北等教堂,几乎遍及全市区。传教士除传教布道外,还在杭州创办了广济医院、贞才女塾、蕙兰中学、育英义塾等。民国21年(1932年),基督教在杭城市区有教堂25所,中小学校16所,孤儿院3所,医院、诊所各1所;天主教有教堂3所,医院一所,还有仁慈堂、育婴堂、诊所等慈善事业;佛教有大小寺院庵堂600余所,僧尼3000余人;道教有宫观丛林200多所,道士1000余人;伊斯兰教有清真寺4所。民国时期,当时政府无专门机构管理宗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1956年统计,杭州市佛教有寺庙庵堂500多所,几个大的寺庙如灵隐、净慈、昭庆、虎跑等寺大都分布在西湖风景区,僧尼800余人。道教有宫观46所,道士道姑183人。伊斯兰教宗教活动主要在凤凰寺,有阿訇4人。天主教有教堂3所,修女会2所,有神甫6人,修女16人,教徒近700人。基督教有教堂25所,教牧人员60人,教徒3000余人。1958年“大跃进”后,五大宗教的寺观教堂保留39处,宗教职业人员大为减少。“文化大革命”期间,五大宗教的活动场所关闭,宗教活动停止,宗教职业者回乡或参加工农业生产劳动。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重新得到落实。杭州先后恢复和建立了佛教协会、道教协会、伊斯兰教协会、天主教爱国会、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基督教协会6个爱国宗教团体。1985年杭州市区佛教有5个寺庙,僧尼90余人;道教1个宫观,道士道姑30余人;伊斯兰教1个清真寺,阿訇3人;天主教 1个教堂,主教1人,神甫2人,教徒500余人;基督教5个教堂,简易宗教活动场所13处,教牧人员45人,教徒约6000余人。

  杭州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处于1952年10月成立后,贯彻执行我国政府制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宗教界开展反帝爱国运动;进行社会主义教育;保障正常宗教活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帮助各爱国宗教团体办好宗教事业,落实好政府对宗教的各项具体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近年来,杭州市宗教界爱国人士在抗灾救灾、支持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办教育及捐款资助伤残人等各项社会公益事业中成绩斐然,为杭州市的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贡献。
责任编辑:飞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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